失落了意義,生命將窮到只剩下生存。
表面上看來,這些人的行為怪異,背叛了自己,也背叛了社會所認為的「正道」:
一個大三的學生,忽然不去上學,晃蕩在街頭的電玩小店,長達一年。一個事業正處巔峰狀態的中年人,忽然離職,搞個二奶,到太平洋的小島去逍遙。一個丈夫忽然丟下家中妻小,離家出走,從此音訊全無。
最可能的解釋是,這些人厭煩了固定化的角色,覺得被套牢在養活家小的陷阱中;被套牢在公司的客戶、利潤、營收報表裏;被套牢在跑教室寫作業報告的黑洞裏,是一項挺無聊、挺無趣的苦差事。他們至終選擇背叛傳統,給自己一份清新自由。
問題是,逍遙自在了一段時間後,又怎樣?空虛、寂寞、無聊還是會爬回心頭。
我廿五歲時也做了一件別人認為不可思議的事,以他們的眼光來看,我背叛了自己,也背叛了社會公認的「正道」──我放棄了大學的土木系本行,一腳踏入基督教全時間傳道人的行業。
我們土木系全班四十九位同學,(加上我一共五十位)都認為我是怪人。當時十大建設正如火如荼地進行,放下賺錢的大好機會,去從事洋和尚的工作,是不可理解的背逆。
正確的解釋是,我聽見了上帝的呼召,放下了土木事業的物質建設,去從事天國事業的精神建設;正確的解釋是,我找到了人生的意義,找到了生命委身的祭壇。
事實是,服事耶穌基督四十年 (1969-2009)之後,我喜樂於領人歸主的果效,喜樂於宣講神的道,喜樂於培訓下一代年輕傳道人。到了六十五歲的年齡,仍無怨無悔於我一生時間、心力的投資,覺得與耶穌同行四十年是我生命的意義,這種投資就是我人生最寶貴的資產。
這兩種人生說明了「意義」的重要性──一個失落了生命的意義;一個找到了生命的意義。
一個人若失落了人生意義,他的生命會縮小到只剩下生存。一個人若只知道金錢,忽略了人生意義,他將窮到只剩下錢。相反地,一個人若找到了耶穌基督,找到了人生的意義,他的生命會富化到擁有上帝一切的豐盛。
因為我們的生命是依賴生物、化學、物理的定律而生存,所以我們不是自有的(自己可以維持生命,不需外力)。既然人類不是自有,最可能有一位上帝創造了宇宙萬有及人類生命。因此,生命的意義最可能是由上帝來界定,而不是由人類自己來界定。
我個人已信仰上帝(耶穌基督)四十餘年,您就耐心容許我野人獻曝(縮短您摸索的時間)。人生最高的意義在於:認識上帝,享受上帝,服事上帝,榮耀上帝。當然,我了解地球上有千萬人類,這四個簡單的句子會不會太單調了些?放心,在這四個終極目標之下,有廣闊的空間足夠每個人去創造各人的雄心與夢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