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b> 賺錢、用錢、攢錢、捐錢。 </b>
金錢本身無好壞,所謂的「好 」與「壞」,要看它在誰的手裏。你若善用它,它就是你的忠僕;你若不善用它,它就變成你的惡主。金錢是神的賞賜(傳5:19),它是勤奮和血汗勞力的報酬,也是人生活的必需品。現從四個方面閒話金錢。
<b>一.賺錢有道</b>
聖經教訓我們要手勤,努力生產。「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。 」(出 20:9)「若有人不肯做工,就不可吃飯。」(帖後 3:10)以光明、智慧、才幹、學問、公道、合理、合法,及循著正當的路徑去賺,努力學習謀生技能或安於本身工作崗位,「取之以道」。俗話說:「勤儉可以興家,坐食可以山崩。」我們不要懶惰度日,喜吃閒飯,莫向邪道尋,否則得到的金錢無久享。我們寧可挨受貧窮的痛苦,也不能違法,喪失道德去求不義之財或貽害社會而得罪神。神的兒女要謹記箴言 15:16所言:「少有財寶,敬畏耶和華,強如多有財寶,煩亂不安。」
多少人被「金錢」迷惑和試探,財迷心竅,失去理智與天良而作奸犯科,深蹈罪網,結果「人為財死」。「不勞而得之財,必然消耗 。」(箴 13:11)所以,聖經警告貪財者:「貪財是萬惡之根……,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。」 (提後 6:10)「貪戀財利的,擾害己家。 」(箴 15:27)「貪財的背棄耶和華 。」(詩 10:3)「用詭詐之舌求財的 ,就是自己取死;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。」 (箴 21:6)「人若賺得全世界、卻喪了自己、賠上自己,有甚麼益處呢?」 (路9:25)
增加收入的方法有三種:一是開源;二是節流;三是戒除不良嗜好,不但對經濟很有幫助,並帶來家庭幸福。若一個人在神的蔭庇下 ,錢財富裕,要感謝神;倘若努力工作卻仍然貧窮,也要安貧樂道,一樣感謝神。主說:「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。」 (路 12:15)總而言之,不以貧苦的環境為恥,也不以富有的環境為傲,「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,不要自高……。 」(提前 6:17)。
神賜錢財給我們,乃是要我們知足和善用。
<b>二.用錢有原則</b>
人是為了用錢而賺錢,為了生活而賺錢,也為了生活而用錢。用錢必須有原則,應用則用,不應用的,便要節省。有人說:「吃不窮 ,穿不窮,而算盤不對,一世窮。 」我們所賺的錢要以精打細算的方式來使用。「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,不先坐下算計花費?」 (路14:28)用錢的方法不同,結果就各異,尤其是家庭的糾紛,十之八九是因為金錢引起的。
用錢絕對不能超出支付能力,使全家的生活受到影響,用錢必須量出為入,有預算,才不會鬧窮。有智慧的人,使用金錢;無智慧的人,為錢所用。聖克雷門特說:「 金錢像毒蛇,會管理它的人,不會受到損害,但如果不懂得管理,它便纏繞你的手,噬咬你了。」
對於錢的使用,浪費和吝嗇是兩種不正確的方式:
1. 豪客式:一些人收入不錯,但全無節制地任意揮霍,放縱情慾 ,追求刺激,無論手中有多少錢,都闊綽地一擲千金,揮霍無度,結果沒有錢時,便向人借貸,日久便債台高築;另一些人則喜用信用卡掛帳,以欠債為樂。他們認為欠債是一種很刺激的事。
對於這種盲目用錢的人,賺多少,花多少,甚至入不敷出,舉債過活,一旦生病、失業、有意外,就必麻煩。不少人被迫走投無路,犯罪或自殺,諺云:「債台是絞台 。」
2.守財奴式:這種人極度喜好金錢,甚至變成了金錢的奴隸,他們視財如命,用錢太苛。不要以為守財奴都是經濟欠乏的人。其實,許多人雖然資財雄厚,仍緊抓金錢不放,平常極度地省吃儉用,別人以為他們貧窮不堪,往往到死後,才發覺他們遺留大量不曾動用的財產。
在美國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郊雪維諾區,有一名八十一歲老婦,名叫李曼,在民眾醫院死去。警方在她家找出四萬兩千元的現鈔,五十二萬元未兌現的支票、股票、公債等,而她的銀行儲蓄有二十四萬元。至於她擁有的股息,尚有極多未兌現的,未予計算。全部總值在一百萬元以上。據稱,從記錄薄上看,她已有十五年沒有用熱水,沒有打掃房間。
這類人對金錢的態度是錯誤的,可以說,他們是心地頑固的愚拙人。富蘭克林說:「錢財並不屬於擁有它的人,而只屬於享用它的人。」對於金錢,最要注意的事,乃是如何使用、管理它。我們對它應當不偏不倚,不太著重,亦不輕視,既不愛之若狂,也不輕易浪費。這樣才不為金錢所誤,最要緊的,就是不愛金錢過於自己的生命,善於賺錢也善於用錢。除了食衣住行、醫療、社交、教育、娛樂及奉獻等正常開支外,也使用金錢,叫多人得福,幫助需要的人、支持聖工、傳福音,及各種慈善的事奉,榮耀父神。
<b>三.積錢於天 </b>
主耶穌反對浪費。主行了以五餅二魚使五千人吃飽的神蹟後,吩咐人:「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, 免得有蹧踏的!」 (約 6:12)十二籃子的零碎,在行神蹟的造物主看來也是寶貴的。主凡事以身作則,作我們的好榜樣。聖經說:「智慧人家中積蓄寶物、膏油。」(箴 21:20 )「父母該為兒女積財」(林後 12: 14)所以,積蓄金錢是合乎聖經的教訓。節儉是一種美德和智慧,吝嗇要不得。節儉的四大原則,就是賺我們所能賺的,購買我們所需要的,節儉是為將來的大需要,犧牲我們想要的奢侈。
用錢,除了正常開支外,還必須略有積蓄,以備不時之需。古語說「積穀防飢」。世上的錢財屬乎神,我們不過是管家,既是管家,就當好好地保管和使用它。但主教訓我們,不可將全部心思注重在地上的錢財,而忽略天上的真財寶。
瑞士有一盲女,一天,帶著二十七元美金交給她的牧師為海外傳道奉獻。牧師對她說:「妳眼盲又家貧,所捐的錢太多了,留著一點自己用罷。」眼盲的姊妹說:「我夜間作工不需點燈,將節省的燃料費儲蓄下來獻給主,來感謝祂幫助我天天有精神賺錢養生,這是主的錢,我不敢留下自己用。」
論到「積財」,主從兩方面來看:「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 ……,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……。 」(太 6:19-20)。我們要注意「不要」和「只要」,主教訓我們,不可為「自己」積財,不可將全部心思用於地上的錢財,而忽略了「積財在天上」。因為地上的財寶是暫時的、無定的、不能永存的,我們應當將我們的錢財分別為聖,就是使用地上的財寶,為著愛神及愛人的緣故,好好地保管、積蓄和善用它,將地上暫時有用的錢財,投入天國的「銀行」裏。
<b>四.捐錢愛神益人</b>
因為萬物都從神而來;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(代上 29:14,雅 1:17)。奉獻金錢是神賜給我們的權利,捐錢是信徒之本分及責任,基督徒要盡力將儲蓄的金錢奉獻給神,這樣做,不致成為守財奴,乃是神所喜悅的。我們對奉獻忠心,就能榮神益人並造就自己,使神家有糧,福音得以廣傳。一位英國財主,在他自己的墓碑上,刻著如下的話:「 凡我所得的財寶,都失去了,但我所捨去的財寶,卻永遠得著。」所以,捐獻是得福的途徑。
在英國某城,有一教會正推動主日學工作,牧師將計劃做好,召集一次全體執事會議。開會時,全體執事靜默坐著。那計劃的確好,可是需要經費一千鎊。其中有一位執事站起來說:「各位,推動主日學工作是好的,計劃也好,可是從那裏可籌得一千鎊?」兩個月後,這位執事突然去世,他遺留下的現款有八千九百鎊。可惜他離世而去時,帶不走他所有的一分一毫。
有一個小女孩韋夏蒂,禮拜天到教會要參加兒童主日學,可惜教室已沒有空位了,因為主日學地方太小,人數太多了。過了數月,她患病去世了,與主同在。在整理她的遺物時,發現她的枕下有一個錢袋,裏面有五角七分,和一張小紙條,寫著以下幾個字:「幫助建更大的禮拜堂,可以容納更多的主日學學生。」該堂牧師就把夏蒂的事 和她的遺款告訴會眾,當地報紙也競載此項消息,許多信徒頗受感動,遂集資建更大的禮拜堂。
今日在美國費城有所大的浸信會堂,容納許多主日學學生,也是因著這個小女孩的奉獻所感而擴建的。同是面對主日學的事奉,一個有錢的執事為自己積財於地,一個無錢的小女孩,卻肯捨己,積財於天,結果完全不同了。
<b>蒙神悅納的奉獻 </b>
捐獻,對人來說,是信心的表現,得福的途徑;對神來說,是對我們愛心的試驗。但要注意,捐錢固然可表達愛心,但捐錢不等於愛心。若是我們捐錢時,沒有一顆清潔、正直、敬愛神的心,是不會蒙神悅納的。例如:使徒行傳五章裏提到亞拿尼亞夫婦因欺哄聖靈而死;因他們出賣了誠實,為自己積財於地,結果,喪失了寶貴的生命。我們當以此為鑑戒。捐獻應該出於甘心樂意,合乎神的旨意,對人有益,好像撒馬利亞人一般。假使我們在奉獻的事上,盡力而又有信心。你將會看見神為你敞開天上的窗戶,像傾盆大雨般,將天上諸般美善、豐富的福分傾倒在你身上。
讓我們認識「金錢」兩字。俗諺說:「有錢能使鬼推磨」,「有 錢萬事通」。但是,地上的金錢有兩個缺陷:(1)不能滿足人心靈的需要。(2)並非萬能,生命、永生 、幸福、平安、愛情、健康、快樂都不是金錢能買到的。
我們必須學習以智慧賺錢,以聰明用錢,以善法積錢和以誠實捐錢。這四種功課中,捐錢是最難學習的,盼望我們都學得好,活出神管家的樣式,作一名又良善、又忠心的僕人,蒙主稱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