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意地解決衝突,可以增進自我的成長,及相互的瞭解。
記得有一次,我參加一位大教會牧師和師母廿五周年的結婚紀念日,那牧師宣稱他和妻子從未發生過衝突,我實在難以置信。
只要有兩個人在一起,難免就有衝突、誤會,或觀點的歧異。唯一不發生任何衝突的,是遺世獨立的隱居者,或配偶一方變成像大門前踩腳墊似的,為求息事寧人,不惜付出任何代價。但是這樣也並不真正算是沒有衝突,那只是壓抑或逃避衝突而已。
創意地解決衝突和意見不合,則可增進自我的成長,及彼此的相互瞭解。但是要建設性地處理不同的觀點,我們就須學習接納彼此的不同,並尊重對方的觀點。
如何作才能達成呢?
1. 要聆聽、聆聽、再聆聽。不只用我們的耳朵,也用我們的心靈來聽。我們需要聆聽出別人真正的意思,而非自己所認為的對方之意。我們不僅要聽出對方的想法,也要聽出他的感覺。好的溝通者和解決衝突者,必須聽出隱藏在別人話語底下的情緒,及未說出的需要或意願。
小心地聆聽,可以讓我們不致扭曲別人的話。這是很重要的,因為人往往會以自己的看法,來解釋對方的訊息。譬如,我們會將配偶善意的建議,當作是對自己的批評。我們的聽聞越受自己成見的扭曲,就越可能曲解別人的訊息,以期符合我們自己的看法。
2. 總要用愛心說誠實話。要記得,恩典和真理是從耶督基督而來的(約1:17)。因此我們需要以恩慈說誠實話,總要以愛心和恩慈來接納別人。有些人很善於說誠實話,但卻缺乏愛心。除非我們以關心對方的觀點來說話,否則他們不但不會有足夠的安全感可以敞開地分享,反倒以隱瞞、惱羞成怒或自我防衛來回應。除非彼此能夠坦誠分享自己的想法和感覺,否則衝突就難以化解。
3. 認知自己真實的想法和感覺。能認知自己的忿怒是很重要的,我們必須找出隱藏在忿怒背後的感覺和想法。生氣往往包含著焦慮或懼怕,但我們通常不願承認自己懼怕,卻以生氣來表達,因為我們覺得這樣比較安全,然而這卻只會使事情更糟。
例如,我們以發怒來阻止別人親近我們,因為自己害怕與人太親密。我們也會裝作若無其事地否認自己的感覺,卻不知這對我們的身心健康毫無益處。
以上的反應對解決衝突毫無果效,而未解決的衝突漸形成憤懣,長久的憤懣則破壞了許多的關係。
作家約翰包爾(John Powell)痛切地表達:「我們不誠實的自我防衛,否定且不願分享自己真實的感覺,以為是不想傷害到別人,遂將自己的偽裝,合理化為高貴的行為,於是我們與人就只能停留在表面化的關係。」
4. 使用「我」的信息。與其說:「你令我很生氣。」或「你讓我覺得很受傷害。」不如說:「當你這樣說或這樣作,我覺得很受傷害並生氣,我必須和你談談。」這樣可以幫助你為自己的感覺負責任,並避免怪罪別人。
怪罪別人根本就無法解決衝突。儘管多麼不容易,我還是必須承認:「若非經過我的允許,無人可以使我感覺受傷或令我生氣。」正如納拉摩爾博士(Dr. Narramore) 所說的:「別人必須為他們的行為負責,我們卻必須為自己的反應而負責。」
一個人的自我形象若很健全,就不易感到受傷,別人的話語或行為,也不易冒犯他。但如果一個人有自卑感或自我形象低落,就很容易受傷或生氣而反應過度,如此就是當事人而非別人的問題了。
我們過去若還有未解決的問題和傷痕,一旦被觸及了,便會有過度的反應。所以過去的問題解決得越徹底,負面的事情發生時,就越不易有過度的反應。這並非說我們就再也不會感到受傷,或任何時候都不會生氣,而是說我們必須學習當事情發生時,能以正確的反應和恰當的態度來面對,而非過於敏感,以致失去分寸。
5. 承擔自己的責任。過去十年我輔導了許多離婚的人,發現大部份人都將離異的責任,推到他們過去的配偶身上,卻未好好省察自己應負的責任。只有當雙方都瞭解,在彼此衝突或誤解的事上,自己也有責任,問題才有機會解決,自己也因此得以成長。的確有些人是好強、武斷的,甚至會虐待人。聖經上也說,有些人無法與人和好相處(參羅12:18)。我們也可表達:「我受夠了!」以護衛自己,不過總有些責任是我們應該承擔的。
6. 專注處理當前的問題。當人的心裡充滿消極的情緒,並壓抑自己受傷和忿怒的感覺時,可要小心!終究他們不是積壓情緒導致生病,就在生活中爆發出來,而且往往是從芝麻小事上爆發的。有些人更將幾十年前未解決的陳年舊賬都搬出來!要解決衝突,一定要只處理當前的該事件,其他的事找另外時間再談。
7. 放棄「自己永遠是對的」想法。那些總是自以為是的人,通常是缺乏安全感且不成熟的人。要樂意說:「我錯了,我很抱歉。」正如使徒保羅指出的──我們不只要用愛心說誠實話,也要在基督徒生活的所有層面上長大成熟,這包括謙卑並尊重別人和他們的觀點。
8. 聖經上教導:「生氣卻不要犯罪,不可含怒到日落,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。」(弗4:26)所以要盡快處理衝突和舒解怒氣。當我們的怒氣消除了,撒旦就無計可逞。
9. 柔聲說話。許多人在不高興時,都會提高聲調大聲說話。據研究調查指出,應付大聲嚷嚷的一個有效方法,就是輕聲細語。這樣,對方就必須盡量靠近,並減低聲浪才能聽見你說的話,大聲嚷叫必引起對方也大聲嚷叫。正如麥可底芒恬(Michel De Montaigne)所說:「誰先發制人,蠻橫地挑釁,表示他比較理虧。」聖經上說:「回答柔和,使怒消退;言語暴戾,觸動怒氣。」(箴15:1)
10. 禱告。首先為你自己禱告。我學到最有能力的禱告,是當面臨看來無希望的衝突而不知所措時,在極端挫折下,我懇求上帝指示我,讓我看清自己是否也在那無望的衝突情況中火上加油。上帝常讓我看到自己在衝突中所應負的責任。
一旦看到了自己該承擔的責任,我就能夠盡量改變自己,以減少衝突。我真希望自己早早學會這禱告的功課,就可省卻很多不必要的痛苦和挫折!
當雙方願意誠實地面對自己,承認在衝突上自己的責任,並懇切為此禱告,那就沒有什麼衝突是無法解決的了。請記得:「凡求告耶和華的,就是誠心求告祂的,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。」(詩145:1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