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勸誨之書說起

某月某日,甲、乙、丙三位基督徒在某處相遇,彼此問安後,就邊喝著茶水,也許還有咖啡,邊談起來。他們三位都信仰純正,靈性高深,且堅信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。但我聽他們談著談著卻談出了分歧。分歧的焦點是﹕聖經的目的是什麼?於是,我茫然了,不知道該是說東還是道西了,只好默默地禱告﹕「主阿,求你指教我。」

這虛擬的一幕發生在我的書房中,是我讀書中與他們相遇。我讀了甲、乙、丙三本書,作者或編者都大名鼎鼎,其著作也影響廣泛,但觀點的確有所不同。甲是中文書。論到聖經的目的,它說﹕神賜聖經給我們,就是要將救恩顯明,使我們對耶穌有信心,接受他作救主。

乙也是中文書。當人問「聖經是勸人為善的書嗎?」,它回答得很乾脆﹕不是。它認為說聖經是勸人為善的人,誤會了聖經原來的意思。

丙我就不必替他諱名了,他是陶恕(A.W.Tozer)。他在《心意日新》一書中指出﹕「聖經不只是一冊揭露了上帝、人和宇宙之謎的書,它更是一本奠基在這些事實上的勸誨之書。它絕大部分的內容是竭力勸人改變他們的道理,引領他們的生命進入與上帝的旨意相融相合裏,誠如聖經所明示的」。

恕我沒有讓芬尼(Charles G. Finney)以丁的角色出場。但這一幕中還真少不了他。因為陶恕的看法明顯地受到了他的影響。芬尼認為,教導聖經而無道德的實踐,比完全沒有教導還糟,而且可能對聽者構成傷害。

陶恕坦誠地承認,他曾經認為芬尼的看法太極端了,但是,經過多年的觀察後,他同意了芬尼的看法,他說﹕「神學的真理若不被遵行,就毫無用處了。所有教義背後的目的,是要保證道德行為!」

盡信書,則……?

孟子有句名言﹕「盡信書,則不如無書」。〈書〉,〈尚書〉是也,相傳為孔子編撰而成,列為經書。孟子尊孔子為「聖人」。但即便如此,孟子還是硬朗朗地宣布﹕不能完全相信〈尚書〉。如此看來,即便是聖人書,也當站著讀,而不是跪著讀,換言之,不能「盡信」。

一切人寫的書,都有缺陷處,不足處、片面處、錯誤處、荒謬處,不能「盡信」。只有一本書是例外,它就是「天書」〈聖經〉。讀聖經,你要麼跪著讀,「盡信」,要麼就相反,什麼也不信,沒有拯救的路。

世間的書都是人寫給人的,只有「天書」是上帝寫給人的「家書」。讀這「天書」唯一的方法是「信」之法,它首先問人的不是你明不明白、喜不喜歡,而是信不信,信不信上帝、信不信耶穌。人若心中持守住一個「信」字,就是在上帝面前跪下了,承認耶穌是主。應用孟子的話,那是﹕不信經,則不如無經。

人若要信耶穌,就得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語,因為耶穌就是這麼信的。

經上如是說

那麼,經上是怎麼說聖經的目的呢?最權威的自然是〈提摩太後書〉第三章中的第15-17節的這段話﹕「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,有得救的智慧。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,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,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」。第17節,〈新譯本〉譯為﹕「為要使屬上帝的人裝備好,可以完成各樣的善工」。〈現代中文〉譯為﹕「要使事奉上帝的人得到充分的準備,能做各樣的善事」。天主教的〈思高本〉譯為﹕「好使天主的人成全,適於行各種的善工」。

一個有趣的現象是﹕一些論述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書和文章,從不引證第17節!就是從語法上來說,第16節的後面也只能斷為逗號,因為這句話沒完。「都是有益的」是對誰說的?是對「屬神的人」;益在何處?裝備並成全聖徒,使他們能行各樣的善事。

在〈提摩太前書〉中,保羅激勵提摩太這「屬神的人」說,「你要追求公義、敬虔、信心、愛心、忍耐、溫柔」(6:11)。這就把成全的意思說得更明白了。成全,是在自己的生命中成全,但成全的不是自己的意思,而是上帝的心意,即主賜給的那更豐盛的生命。

這生命首先的、根本的是在靈性的層次上,是人與上帝和好,在基督裡成為一個新造的人,但是,它也包含了人的人品,像公義、敬虔、信心、愛心、忍耐、溫柔這些素質,同時也是新人在人品上的特徵。這就是學習聖經的目的﹕用上帝的話充分地準備自己,使我們能做各樣的善事,成為在主內的一個新人。這個新人,一定會展現出與舊我不同的新的人品。

壯士與寶刀

有一個故事﹕某壯士,一日喜得寶刀,吳鉤是也。大喜。連聲讚嘆﹕好刀!好刀!他將寶刀小心地放進刀鞘之中,恭恭敬敬地將其掛於牆壁之上。於風清日麗之時,常翹首觀賞。想起了天下無道、道德淪喪、國破家亡,他不覺得悲從心來,一會兒低吟﹕風蕭蕭兮易水寒,壯士一去不復返;一會兒高歌﹕「男兒何不帶吳鉤,收取關山五十州」。一會兒說﹕生當為人傑,死亦為鬼雄;一會兒嘆﹕擒山中賊易,擒心中賊難。但是,春去秋來,日落月起,他雖然嘆了又嘆,說了又說,可終究沒有身帶吳鉤上路,其實,他甚至從來沒有抽出吳鉤在雞鳴之時舞上一舞。

如果基督徒把聖經束之高閣,不用它來成全自己,適於行各種的善工,那麼,聖經豈不是也成了壯士眼中的吳鉤,好刀而已。

「勸誨之書」

接著陶恕的話談,聖經也是一部「勸人為善」的「勸誨之書」。關鍵在於,這不是人在勸,而是上帝在勸。而這勸的前提是﹕耶穌是主,人得信主,聽主的話。哪怕是粗略地翻閱保羅的書信,我們也不難發現,保羅經常用的一個公式是﹕我勸你們。一本充滿了「勸誨之言」的書,居然不是「勸誨之書」,豈不是怪事?

基督徒是上帝造的新人,是在基督耶穌裡創造的。上帝新造我們的目的很清楚,就是為了要我們行各樣的善事,就是上帝在永恆中預先所安排好的。

根據教會的古老傳統,聖經的意義包含了兩種﹕即字面的意義和屬靈的意義,而後者又分為寓意、倫理和末世。保羅講,寫在經上的歷史事跡,是為了「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」(林前10:11),恰如古人所說﹕以史為鑑。因此,解釋與教導聖經,絕對不可輕看其道德的意義。

從使徒時代以來,尊耶穌為主的基督徒都相信,聖經是我們信仰和生活的權威。奧古斯丁說得好:「聖經的權威如果不能抓住人,信仰就要動搖」。同理,聖經的權威如果不能引導我們過一種符合主心意的生活,那麼,信仰就會落空。而某些基督徒把信仰與生命、信心與行為、靈性與人品對立起來時,實際上是要藉此逃避對上帝的道德順服。因此,教導聖經而無道德的實踐,那麼,就連假冒為善的人也造就不出來了。

傳說﹕鬼王某日巡視,見一小鬼在某教堂的十字架下睡覺,大怒。說:「教堂內歌聲悠揚,講道慷慨,禱告聲陣陣,你如何能安然入睡?」小鬼答:「沒事。」鬼王問﹕「這話如何講?」答:「我看他們出了教堂後,和別的人一模一樣。」再問:「你怎麼能看出他們的靈性?」答﹕「恕我功力淺薄,看不出來。我只能看見他們外在表現出來的行為。真的,他們在人品上和別的人沒什麼兩樣。」 基督徒見此只能禱告說﹕「撒但,從我心中退去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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