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們周圍總有一些人的行為模式和我們迥然不同,我們難免會想到底是什麼因素,造成如此獨特的他/她。把他/她擴大到社會族群,我們的問題變成:「什麼因素造成人類、社會的行為模式?」
近代流行的思潮認為,下列三股力量決定了一個人和整體社會的行為──
1.基因論:這個論點認為基因決定了一個人的個性、脾氣、情緒、氣質。意思是說,因為你的父母脾氣大,你承繼了他們的基因,所以你脾氣也大。這就是遺傳嘛!
2.背景論:這個論點認為,你小時候的成長背景,決定了你的個性、脾氣、情緒、氣質。意思是說,你的老師當眾批評你,養成你退縮的習性,難怪今天你很孤癖。
3.環境論:這個論點認為,你的上司、配偶、同事、兒女、鄰居,決定了你的行為、情緒。意思是說,他們給你一個刺激(也許是愛、寬恕、鼓勵、指導;也許是批評、鬥爭、排斥、拒絕),引起你的反應,當然你很難控制自己。
這三個理論都有某種程度的真實性,但也有它的盲點。照這個理論,同性戀只是基因問題;虐待孩子的父母只因為孩童時代被虐待;搶銀行的人,只因為社會不給他工作機會,無法養活自己。依此推演,同性戀應該合法化;虐待狂沒有刑責;國家有責任養活不工作的人。這些理論與基督徒信仰存在著相當大的歧異。
基督徒信仰認為在刺激與反應之間,上帝賦與人類尊貴的自由,每個人都應當負起自己行為的責任。不錯,動物在刺激與反應之間,似乎有一種制式的因果關係,牢不可破。帕夫洛夫拿狗做實驗,敲鐘後就給牠食物,日子久了,即使敲鐘而不給食物,狗也會分泌唾液,準備進食,敲鐘和流口水變成同一件事。
然而人和動物有一道清楚的分界線,牠們只有體和本能的生命,人類除了有體和本能之外,還有靈和良心的生命。人有自由選擇良心的導引,來超越體的衝動。在刺激和反應之間,人如果依靠聖經所教導的道德指標,決心選擇以善勝惡,以饒恕勝過仇恨,以代禱勝過逼迫,以祝福勝過咒詛,以自尊勝過自卑,以盼望勝過絕望,神的聖靈一定會加添我們力量,勝過環境、背景、基因的限制,為自己開創出美好幸福的人生。
我們稱這種負責任的生活態度是積極主動(Proactive)。秉持這種基督徒信念的人,藉著每日讀經禱告的靈修,讓神的道和神的靈來更新變化我們,超越環境和背景所帶來的限制。並接受聚會和服事的洗禮,讓神的教會和屬靈的肢體來薰陶我們的習性,重塑我們成為神所喜悅的人。這種更新變化的過程,用現代語言來表達,最容易領會──
●設定程式 (Program):成長過程中,背景和環境在我們的意識和潛意識中,刻下了思想和行為的習慣。
●去除程式 (Deprogram):我們歸依基督耶穌時,悔改的眼淚和追求的過程,驅除了意識和潛意識中壞習慣所留下的刻痕。
● 重設程式(Reprogram):在成聖的過程中,我們依賴神的道和神的靈,心意更新變化,逐漸長成像基督的樣式,表彰祂的榮美。
這種除舊佈新,從自私變成忘我的過程,是神所賜給人類最高貴的禮物。本期(43期)飛揚雜誌探索更新變化的過程中,每個信徒當注意的靈性保健方法。願你從本期文章擷取一些鼓勵和靈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