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十多年來,我一直想知道,我們之間的問題出在哪裡?我總算明白了,原來妳從來就沒信任過我。」螢幕上當紅的韓劇俊男恨恨地低吼。
「你呢?你一直是那樣高傲、自私,從不管我的感受,這才是問題根源。」女主角不甘示弱地說。
看來,照這種對話方式,他們之間的爭戰,以及這齣戲可以演個沒完沒了。不幸的是,這樣的說話方式我們並不會感到陌生或訝異,從與親人好友的閒聊,到報章、電視傳送來的各種八卦話題,甚至走到街上,迎面而來的廣告,或競選傳單,都一再向你傳送真假混淆的訊息。我們如置身在一座語言的大森林中,一路上不僅充斥著各種模糊不清的「路標」,甚至處處還埋伏了「陷阱」與「地雷」呢。
話語的威力
古人說:「一言興邦,一言喪邦」。聖經中也有多處提醒我們話語的威力。如果使用得合宜,「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。」(箴25:11)並且帶來身心的醫治:「良言如同蜂房,使心覺甘甜,使骨得醫治。」 (箴16:24 )但若是使用不當,它也會引發爭端,甚至禍患。「舌頭就是火……能污穢全身,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,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。」(雅3:6)因此「生死在舌頭的權下,喜愛它的,必喫它所結的果子。」(箴18:21)人們以語文來達成互助──生存的根本要素;但人際間的爭論與衝突也往往肇因於語文。如何善用這有力的溝通工具,增進人與人之間的了解與情誼;減低因誤解而來的敵意與傷害,並洞悉語言的陷阱或煙幕,是值得我們去探討的領域,及每個人都應當學習的功課。
19世紀末,法國學者博萊爾(Michel Breal)發起了對語意變化的研究,到了1930年代,語意學才發展更趨成熟。語意學(Semantics)原文是指「意義」或「表徵」,是研究語言、思想與行為之間相互關係的一種科學。
認識語言的真相
從語意學我們可以學習下列幾個使用語文的重要原則:
一. 語言是象徵性的人類可任意用某些符號(物品、圖畫、文字、聲音等),來代表某些東西,稱之為象徵。在所有象徵的方式中,語文是最發達、最精密、最複雜的一種。我們必須注意的是,符號不是它所象徵的東西,言辭也不等於它所代表的事實。
早在幾百年前,莎士比亞就已經觀察到這一點,他說:「名字代表了什麼?我們稱之為『玫瑰』的東西,若冠以其他名字,聞起來依舊芳香。」然而大部份的人在某些思域中,都有一種對事物做不適當評價的習慣。將象徵與所代表的東西混為一談;寧可執著於語文的字義,也不正視現實狀況,採取因應對策。
例如,「文士和法利賽人窺探耶穌,在安息日治病不治病,要得把柄去告他。」(太12:10)文士和法利賽人視「守安息日」(虔誠的一種象徵)為神聖不可侵犯,因而反對耶穌在安息日為病人治病(路5:6-11)。他們墨守成規,只重視傳統的儀文(宗教的象徵),卻忽略其真正的意義與精神。因此,耶穌責備他們有禍了,「將薄荷、茴香、芹菜,獻上十分之一,那律法上更重的事,就是公義、憐憫、信實,反倒不行了。」(太23:23)
逃脫這種陷阱的主要方法是,認識規條背後所代表的精神與原理,而不是拘泥於字句的表面。
二. 語言只是「地圖」
語彙的世界與外在真實世界的關係,就與地圖和它所假設代表的地區一樣。「地圖並不等於所有的疆土。」因為地圖不論繪製得多麼詳細,絕無法把疆土裡的一切山脊、谷地、斜坡、丘陵都一一表示出來。同樣地,語言也無法將事情鉅細糜遺地表達盡淨。
例如:若聽到有人說,張三很驕傲(當指出實際狀況為何),則只應去理解張三有一個不好的評價,不應斷定張三是個驕傲的人。
人的理解與體驗十分有限。保羅因此說:「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,按他所當知道的,他仍是不知道。」(林前8:2)既然無法完全明白事情的真相,我們最好持較保留、不評斷的態度。聖經也一再提醒我們:「時候未到,甚麼都不要論斷,只等主來,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,顯明人心的意念。」(林前4:5)
另外,我們使用的語文「地圖」須要經常更新。相信你不會用多年前的地圖來找你要去的目的地。同樣地,我們對人事物的看法,也要因有新的認識而不斷修正。例如,當我們談到「對靈恩運動的看法」時,需要先去了解靈恩運動的第一波、第二波、第三波,到今日的第四波,各個時期的特色、主張及轉變,並最好實際到具有代表性的聚會現場去了解與體會。如此所做的評論才會比較客觀、接近事實。
破解這種刻版印象的有效方法是,避免先入為主、以偏概全。
三. 不同抽象層次的語言
愈高抽象的語詞,所代表的範圍就愈廣泛,省略的實相也愈多,我們對事情的真相的了解就愈糢糊籠統。然而,不少人習慣於做抽象的思考,也喜歡用高層抽象字解釋高層抽象字。
譬如,在美國羅斯福總統推行「新政」(New Deal)時,一群學者對之加以檢討。有人問「新政」究竟代表些什麼?有人說「國家社會主義」,有人說代表「國家資本主義」,又有人說是「自由主義」。於是大家在這三種主義所包含的問題上辯論大半天。而對於羅斯福所提出的幾個重要法案,及執行的政策,反倒一字不提。
高度抽象名詞之所以被稱為「危險字詞」,主要是由於人們對它的定義和解釋有時會差距很大,並常常有意無意間濫用它們,使聽者抓不到重心,變得更加迷惑。幾個強國爭奪油礦,卻美其名為「保護小國的領土完整」。中世紀的異端裁判所,為維護「正統的信仰」,可用極殘酷的刑罰加諸所謂的「異教徒」。因此,十八世紀法國大革命時羅蘭夫人 (Jeanne Marie Roland)臨上斷頭台前疾呼:「自由啊!自由!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!」
然而,使用抽象名詞的標準,不在於它們所屬的抽象層次是「高」或「低」,而在於它們是否能降到比較低的抽象層次。例如若有人問:「紅色是什麼意思?」答道:「是一種顏色。」再問:「顏色是什麼?」又答:「是一種性質。」這種回答抽象層次愈來愈高,令人愈來愈不知所云。其實最好的方法,就是請他吃西瓜,或紅蘋果;當馬路上的紅綠燈轉為紅燈;遇見救火車時就指示這顏色給他看。
要溝通有效,必須把要說的話在對方能明白的抽象範圍內進行,比較抽象的部份能有具體的基礎支持。讓讀與聽的人能不費力地從簡單、熟悉的具體印象,進到抽象的論點與主張,然後又回到具體的事例。因此一篇有趣或動人的講道或文章,都需要將較高或較低的抽象名詞相互使用,以及將理論和實體交相替代。
這原則若應用在對未曾聽聞過福音的人身上,我們應當從他們生活中所關心、感興趣、及熟悉的事著手,先建立一個彼此都能同意的話題,以對方能了解的語言來溝通;盡量避免基督徒所常用的「術語」,或抽象層次很高的字詞,如:十字架、肉體、靈命、真理……,若必須要使用,最好舉出一些對方能了解的具體事例來說明。
溝通的典範──聖經
若以語意學的角度來看天下第一書──聖經,這本父神寫給世人的書,真可作為人們語言溝通的典範。其詞彙豐富而優美生動,表達的方式也多采多姿,有敘事文、歷史傳記、詩歌、箴言、小說等等。不同抽象層次的語言靈活地交互使用;義理與應用前後呼應與詮釋。
在福音書的記載中,耶穌有35%的教導是用比喻的形式。祂闡述真理,「照他們所能聽的,對他們講道。」(可4:33)「比喻是從自然界或平常生活中找尋可見的東西,以有趣的方式明喻或暗喻所想表達的意義,吸引聽者的注意力並留給聽者心中一個問題,以引起聽者主動思想,到底說者所要表達的教訓。」耶穌擅用屬世的、可見的東西解釋天上屬靈的、抽象的東西。
例如,講到「天國」(抽象層次非常高),耶穌用了好幾個比喻來說明:撒種、椑子、芥菜種、麵酵、藏寶、尋珠、撒網等(太13:3-52)。這些比喻都是當時當地人所熟悉的東西,因此能很快明白。
講到「住在基督裡」這個很抽象的觀念,耶穌就以「葡萄樹與枝子」的連結現象來說明我們與祂生命相連的關係(約15:4-8)。當祂以具體的實物來形容時,我們腦中彷彿出現一幅生動的圖畫,而能心領神會其含意。
當祂教導門徒彼此合一;謙卑服事時,祂乾脆以身示範。「把水倒在盆裡,就洗門徒的腳,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。」(約13:4-5)
論到要如何「愛鄰舍,甚至愛仇敵」時,祂就舉出實例:「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;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裡衣,連外衣也由他拿去;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;有求你的,就給他;有向你借貸的,不可推辭……」(太5:39-42)
祂總是從人們的問題、需要、傷痛,或關心的事著眼。祂瞭解他們的看法,祂就地取材,因人制宜。祂的言語和世人的經驗息息相關,使人們能將永恆的真理與自己的生活連貫起來。
當摩西問上帝的名字是什麼?(祂是誰?)大哉問,人間實在無法找到一個字彙可以表達得出祂自己,因此祂答說“I AM WHO I AM.”(我就是那一位我是。和合本譯:「我是自有永有的」,出3:13-14)。聖經中用了許多名稱、類比來描繪神之所是,例如──
耶和華以勒(耶和華必預備)、以馬內利(神與我們同在)、聖潔的、完全的、全能的神、永在的父、和平的君、得勝者、救主、君王、大祭司、先知、贖罪祭、中保、好牧人、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、活水、盼望、平安、喜樂、光……。
這位至高無上的神曾多次多方地向世人啟示祂是誰(來1:1);甚至「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」(約1:14),活活地展現在人眼前。讓人直接去認識祂是怎樣的一位神,而不再是一個抽象的神學觀念了。
引導聽眾明白神學抽象概念的溝通技巧是,盡量將它具體化。
四. 二元價值觀
在 二元價值觀的思考體系裡,只有「是」與「非」、「好」與「壞」、「美」與「醜」、「成功」與「失敗」;不肯細加區分,不肯承認世上也有好壞參半的東西。這種態度可以讓人的思想與政策都變得僵化與死板,因為世上有太多事物不只有兩面,還有第三面,甚至第卅面。區別愈精細,我們所能想到的行動方式就愈多。
二元價值觀點常常會嚴重地阻礙我們的思路,並且容易激起人們戰鬥與對立的強烈情感。例如古人說:「漢賊不兩立」、「非我族類,其心必異」。在獨裁的政權中尤其擅長將二元價值觀推到極致。譬如納粹政權說:「凡是國社黨的敵人,就是德國的敵人」。即使你深愛著德國,但你若不贊同國社黨政策的,你就不愛國;不愛國就被視為國家的叛徒。此種誇張的辭令,也是一種矇蔽大眾耳目,使人們不去注意更切身問題的方法。
在戰爭或競賽期間,或許可使用這些二元價值觀的口號,集結人心、鼓舞士氣。但在調和人與人之間的意見或利害衝突;思考或討論議題、政策中,富有彈性的多元價值觀(用兩種以上的價值觀來觀察事物)則是不可或缺的。
福音派與靈恩派壁壘分明?
可惜不少人掉入這種思想的陷阱裡,例如,將基督徒分為「福音派」或「靈恩派」(抽象層次很高的名詞)。將凡是講方言、敬拜時拍手、舉手、跳舞的貼上「靈恩派」(定義過於含混、籠統)的標籤,認為「靈恩派」只注重聖靈的追求與恩賜的彰顯;「福音派」則只鑽研於神的話語。
兩者追求的著重點雖有些差異,但若因此劃清界線,壁壘分明,甚至到與之對立、排斥,恐怕離信仰的真締──愛神愛人──相當遠。一個生命成熟的基督徒,豈不既用靈禱告、歌唱,也用悟性禱告、歌唱(林前14:15)。像鑽石能多面性地折射出光的美;既能柔和謙卑如羔羊,又能剛強威武如獅子,愈來愈映射出上主豐富、榮美的形像。
二分法只是為了分析與了解之便,個人或社會很少可用二分法將之定位。多用多元價值觀,我們較少可能被煽動,生活較不會失衡。
「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,他就是完全人。」(雅3:2)也許我們離完全尚遠,但若以此為成長的目標;從聖經中許多有關話語的教導(如, 箴12:18, 15:1-2, 弗4:29, 西4:6, 彼前3:10……)來學習與應用,相信我們在與人的溝通上就能愈無障礙,也愈得神與人的喜愛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