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價值觀
鼓吹「家庭價值觀」,教會有責。 美國每到總統選舉年,「家庭價值觀」都是重要的政治議題。參選人直接間接把它當口頭禪做秀,因為好的家庭形像對票倉仍有莫大的吸引力。政治人物玩弄口號常常鬧出許多笑話。性醜聞層出不窮的克林頓常大言不慚家庭價值觀,就是個血淋淋的例子。 家庭隨時代變遷,其價值觀也趨向多元而混淆。北美家庭歷史也不過兩百年之久,不像華人文化父子、夫婦、兄弟、長幼、友朋等倫理道德已確立幾千年。今天許多家庭支離破碎,許多工業化國家中美國最為嚴重。根據美國二零零零年人口普查報告,百分之卅三嬰兒是未婚媽媽所生,杜柏森(James Dobson)博士預測每個小孩將有好幾個父母親,又有六七個祖父母,因此他大聲疾呼搶救美國「家庭解體」這個嚴重的社會問題。甚至有家庭專家說美國社會正朝「家庭後」方向發展,鼓吹教導「家庭價值觀」的重任非教會牧長莫屬,責無旁貸。 以下是根據過去三十年學者專家研究結論歸納的十個必要的「家庭價值觀」,再以聖經教訓闡釋,與讀者分享: 一.建立彼此信賴(Mutual Trust) 夫婦彼此「赤身露體也不羞恥」(創2:23-25);要透明化,坦然表現真我(true selves) ,而不掩飾。夫妻要彼此信賴依靠(箴31:11) 。艾克生(Erik H. Erikson) 論述基本信賴(basic trust) 是人生八個階段的根基,進而發展自治、自發、勤奮、認同、親密、完整的心理暨社會關係。尊重婚姻,愛床不可污穢(來13:4) ,夫妻彼此有婚姻權(conjugal rights) 如鼓瑟琴,同享閨房之樂。五十年代性革命導致情慾放縱成風,隨意發生一夜情,婚外情成婚姻第一殺手。婚姻是神所配合,人不可分開(太19:6) ,夫妻應信守終生聖約(sacred covenant),休妻虐妻是神所恨惡的(瑪2:14,16)。 二.造就配偶認同(Spousal Identity) 上帝造人、各人有異,男女有別,但夫妻立足平等,彼此互補相成,合而為一。恩愛夫妻開口就發智慧 ,造就對方(弗4:29) ,使配偶結果纍纍,得以自我實現(self actualized) ,培養其個人 自我認同(in-dividual identity)。 近代女權運動使許多婦女不再以傳統家務為滿足。他們主張妻子應從刻版化的性別角色中解放出來,發展個別的彈性空間。現代女性要求獨立思考,發展自己領域而引起婚姻的張力衝突。事實上在這個多元化的社會,若能彼此傳權授力(empowerment) ,則夫妻較能互相體貼、親密,進而敬愛。 三.分擔家庭責任 (Communal Responsibility) 擁有個人認同的自由,並非肆無忌憚的個人主義、享樂主義,和維護自我權益。每個家庭成員必須自我約束,不互相嫉妒(加5:26),要彼此推讓,扶助軟弱(羅12:10, 15:1, 2) ,分擔責任。學習關顧他人而不以自我為中心 (腓2:3,4)。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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