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頭,往回家的路

曾經遺失過東西嗎?相信每個人都有這個經驗。失主必是心情失落,不惜代價,總要設法尋回,找到了心情大好,像得到新物品般。

迷路,心焦急
記得有一回,我帶著小孩到歲末的跳蚤市場,廣地上設立許多攤位,令人目不暇給,人群川流不息。等我回過頭來看不見孩子時,心裡著慌又自責,後來到就近的警察局報案。我跟著警察到處尋人,孩子也在找媽媽當我找到孩子時,心中的石頭放下,牽著她的手,望著驚慌的她,生發一股愛憐的心。
重逢的那刻母女倆都歡喜快樂,因為這是母親失而復得的孩子。失而復得那結果是喜悅,過程交織著焦慮、尋找、等待和盼望。
耶穌說的失羊、失錢、浪子三個比喻(路15章),都是離開又再回來。這好比我們與天父的關係,靈性的路程上,離家、歸家,跌倒、回頭,離開真理、回到真理。回頭就是往回家的路,重拾自己真正的身分-天父的兒女。再回頭時,我們仍是那位慈愛的天父所等候所寶貝的。
從「浪子的比喻」 可以發現,我們的內心有個小兒子,也有個大兒子,需要回心轉意;也會有個像天父一般慈愛的父親,接納渴望回家的小兒子和自義的大兒子。

小兒子–流浪、悔改
他向父親要求分家業,然後將一切所有的收拾起來,離家到遠方去。他行為放蕩,與娼妓往來,吃喝宴樂,散盡錢財,又遇到大饑荒便窮苦起來。他投靠人而得到一份放豬的工作,看到豬吃的豆莢都會掉口水,然而連這卑微的乞求都無法得到。他醒悟過來,想起家裡的雇工待遇都比這裡好,難道他要餓死他鄉,他決定回家,寧可回去當父親的雇工。於是他起身,往回家的路走。 我們信主前都像小兒子,將神所賜的才智與財富都據為己有,只為滿足自己的慾望與享受,導致心靈的貧窮與虛空。
「那時,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,隨從今世的風俗,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,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。……放縱肉體的私欲,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,本為可怒之子,……」 (弗2:2-3)
直到蒙了聖靈的光照,有所覺察,發現自己在黑暗中,沒有出路,無力自救。於是起來,將悔改的心付諸行動,向天父認罪,重回天父懷抱。罪人悔改的結果,神和人同樂,天使也一同歡慶。
有些信主後某種原因就不來教會,或是有些第二代基督徒在青少年時離開教會,他們都如同屬靈的浪子,流蕩在外。愛他們的家人和教會不斷為他們禱告,期盼他們能儘快回到神的家。

大兒子–怨恨、自義
他唯一可稱許的就是留在家努力工作,照管父親產業。他聽話、認真、負責、忠心,然而他並不快樂,對拿著家產跑到外面滿足私慾的兄弟,存著滿腹陰沉的感受與憤怒。
他雖然留在家,卻心不甘情不願;看似正義凜然,其實內心起伏;充滿苦毒、自義與論斷。他與父親沒有真誠交流,漠視父親的溫煦和疼愛;他不接受自己的兄弟,惟恐自己在家中的地位動搖。這些內心的不平,導致他無法歡慶弟弟的歸家。
一個自以為忠心良善的人,其實很可能比那些外在行為不當的人,更為迷失,怨恨比離家更難獲得醫治。
感恩是怨恨的相反,存著感恩的心回家,可以讓人在愛中脫離賺取回報的心態。「努力才能被愛」與「得到白白的恩典」兩者的心靈差異天壤之別,所活出的人際關係也截然不同。前者拒絕接受自己值得被愛,把自己視為殘酷的受害者;後者把自己的痛苦視為轉化的機會,深信愛能帶領人邁向成熟之路。
當我們信主多年,在教會久了,讀神的話多了,是否不知不覺也落入那自以為義,服事當作表現自我,冷漠的看著如「小兒子」 的初信者呢?

父親–等候、接納
人雖然不知道自己失迷了,也無心尋找神,但是神卻來尋找人。牧羊人扛回失羊,如同聖子尋找罪人;婦人點燈,細細的找失錢,如同聖靈光照罪人;父親遠遠地看見,動了慈心,跑去擁抱和親嘴,如同天父等候接納罪人。
神尋找人的方法是自己作人的救主,差祂的獨生子耶穌成為肉身,祂是人的救主,也是人的牧人。神尋找人是藉著耶穌基督,耶穌在十架上將人找回,主在十架上解決人的罪,藉著他為罪人死,就將人找回。主從死裡復活,使人因信得新生命,就是尋回人,因為復活的生命是叫人回到神那裡。
作為父親,他接納那個翹家又散盡家財的「敗家子」,同時也引導那沒翹家但心懷苦毒怨恨的「好兒子」。
天父愛世人,給人自由意志,尊重人的選擇。祂等候罪人悔改,赦免和接納他們,並使他們因基督得兒子的名分,同享救恩的喜樂。天父不念人的舊惡,只看人的現狀,祂勸勉自義不願悔改的罪人,應許屬天的福分。「主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。」(彼後3:9)
在神的眼中,經過十字架的工作,而顯出基督復活的生命,才符合主永遠的心意,比原來未經淬煉、悔改的老我更為可貴,更叫祂歡喜快樂。「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,乃是召罪人悔改。」(路5:32)
天父對罪人悔改的喜樂,由父親對小兒子回家的歡慶表露無遺,吩咐僕人拿上好的袍子給他穿、把戒指給他戴上,恢復兒子的地位,宰殺牛犢同吃喝快樂。「一個罪人悔改,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!」(路15:10)
我們明白了天父的心,看見身邊如小兒子和大兒子的浪子,是否我們也能接納他們,如同天父接納我們一樣?

回家,歸向神
耶穌所指的小兒子是那些稅吏、妓女等,為文士和法利賽人所鄙視的罪人;大兒子是指這些自義而不悔改的文士和法利賽人。耶穌明明地說:「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,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。」(路15:7)
兩個兒子都迷失了,一個在罪惡中迷失,一個在自義中迷失。小兒子所犯的是身體的罪,而大兒子卻犯了屬性情的罪。性情的罪包括自私、嫉妒、驕傲、怒氣、不和善、自義、惡毒、殘忍。
他們都是浪子,所不同的是他們的態度,小兒子有悔改的心,而大兒子顯然不覺得要悔改。遠方的小兒子回家,離家不遠的大兒子不肯進去;小兒子自覺得罪了父親,大兒子卻覺得父親虧欠了他;小兒子自覺不配作兒子,大兒子卻埋怨父親;小兒子在父親面前自卑認罪,大兒子卻驕傲自誇。
小兒子歸向父親時,想到自己的罪,覺得自己不配作父親的兒子,只願作雇工。兒子從父親得來的都是白白得到的,雇工所得的都是要付代價,就是要有了行為才能得到。罪人若自覺不配,只想靠行為立功,是不能體會神心腸的。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上帝所賜的」(弗2:8)所有失喪的罪人,在神的眼中都是死的,他們得救時,就都與基督一同活過來(弗2:1,5),得著兒子的名分。罪人原本遠離神,如今回轉歸向神。因此每一個真實的信徒,在神眼中都是「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」的珍寶。

(作者現居台灣新北市,家庭主婦,以文字服事為樂,盼能成為多結生命和福音果子的人。希望藉著寫作,與人分享並梳理自己,期許自己朝著預備人心靈沃土,以及破碎與建造的生活見證。願這枝筆為祂所使用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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