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百年前,有一個法國男孩子在一個貴族家中偷了一條漂亮的花絲巾,當他被主人發現時,他誣陷了良善的女孩瑪麗。40年過去了,對女孩子的傷害仍時刻煎熬著當年那個偷花絲巾的男孩子。他就是十八世紀歐洲傑出的思想家和文學家盧梭。若干年之後,他把這段難忘的人生經歷寫進了著名的“懺悔錄”中就像他。對自己說的“這個罪惡總好像是在昨天犯的……”
詩人大衛說:“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,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,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;我的精液耗盡,如同夏天的乾旱。”(詩32:3-4)盧梭不認罪時的光景不正是如此麼!人性深處的陰霾可能很厚重,但有一天,當陰霾散盡,清風吹來的時候,你才會發現空氣原來是那樣新鮮!
認罪後的大衛正是體驗到這甜美的滋味,他說:“我向你陳明我的罪,不隱瞞我的惡。”我說:“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,你就赦免我的罪過。”(詩32:5)“我的心歡喜,我的靈快樂。”(詩16: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