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憶像一群曾經失散的鳥,原不知方向何在,現已因著飛越過海岸,看到霧台上的燈了,而開始歸對、成群,在天空劃下無盡的嗒響。
一個夢碎的媽媽
我生長在一個有十三個小孩的家庭,我是老大,下面有七個弟弟,五個妹妹。我的媽媽是一個酒家女的養女,她的母親要她去當舞女,她說什麼都不肯。我媽媽年青的時候有一個夢想,因為她從小在窯子場、賭場長大,所以她常常幻想要嫁個公務員,生很多很多小孩,組一個溫馨甜美的家庭。她二十四歲的時候嫁給我爸爸,真的如她所願,她想要的她都得著了。可是等她費了很多心思去得著這些之後,她全部都否定掉了。因為生活實在很辛苦,要養育十三個小孩的艱難可以想見,而且在很苦的生活中,我爸爸就逃進酒精裡,人在痛苦時喝酒的樣子當然不會很可愛,媽媽開使覺得她沒有辦法跟爸爸生活下去,她感到爸爸言語乏味、惡劣;爸爸對媽媽也很不耐煩,惡性循環的結果,媽媽就離家出走,然後又回來,後來又離家出走、回來…,整個過程就是離家出走、回來這樣重複著,回來後就懷孕,因為爸爸不肯合作避孕,所以我媽媽懷孕的歲月長達十八年,一直到她四十三歲。在這種辛苦、複雜的成長過程裡,媽媽苦透了、窮怕了,她的價值觀逐漸的被改變,因此她不斷的灌輸我:「貧賤夫妻百事哀」、「沒有錢的人生很痛苦」、「大部份的人都是笑貧不笑娼」…。
我不肯去當舞女
後來,媽媽希望我去當舞女幫忙養活弟妹。我非常的反抗,我說:「只要不叫我當舞女,我什麼都願意做。」所以我從小就開始打工,小學三年級的週六下午、週日、寒假我就到食品罐頭的工廠去削洋蔥、削芋頭賺錢,二十多年前,一天半的時間,我大概可以賺到十六七元。在學校我也很認真讀書,書讀的蠻好的,可以領獎學金繳學費和補貼家用,因為若書讀得不好,媽媽更有理由逼我去當舞女。但是媽媽一直沒有放棄逼我去當舞女,我一說不願意,她鬧的更厲害。國中的時候,媽媽實在鬧得太厲害了,我完全沒辦法讀書,於是我就騙媽媽說我晚上在教課,白天在教人家做服裝。事實上,我和服裝補習班的主任套好,白天我工作,晚上就跑去讀夜商。讀了一年,被媽媽發現了,她打鬧得非常厲害,歇斯底里近於瘋了,媽媽到處去鬧,我把書包藏在伯父家,有時去躲在伯父家,有時去躲在叔叔家,等媽媽知道了,伯父、叔叔家都被鬧得雞犬不寧,更歉疚的是,補習班班主任的手甚至被媽媽用椅子砸爛了,雖然沒有殘廢,卻留下了極難看的疤痕。所以我在家鄉待不下去,十六歲那年我離家出走。
一頭栽入婚姻
十八歲那年年底,我工作的第一個老闆很賞識我的工作能力,跟我談合作,我出一小部份的錢,他出大部份的錢,我們開了服裝公司。我媽媽雖然很高興,可是她心裡還是希望我去當舞女賺更多的錢,於是就到我的工廠去拿衣服、拿錢,希望我負一大堆債務之後放棄這份工作。我只好不斷的還這些債。這段時期,我非常痛苦,到八里海邊去自殺兩次,想用死來刺激媽媽。可是我去海邊很不甘心,我裡面有聲音對我說:「妳回去,說不定衣服可以賣得很好用來還債,妳再回去試試。」兩次都是這樣,我在海邊號啕大哭,眼淚流光了再回來。十九歲那年我碰到一個商人,認識三個月,他就跟我求婚。我們認識是因為同時跟一個公司做生意,去請款時聊起來,他去請建材的款,我去請服裝的款。他向我求婚,那時我很單純,我想:只要能離開這個家,媽媽就不會再來逼我。所以我跟本不懂得要提出什麼條件,我告訴他:「你要娶我,只要你應付得了我媽媽,受得了我媽媽就好。」於是他去和我媽媽談我們結婚的條件,內容是什麼,當時我完全不知道。半年後,我們就閃電結婚。
一切都面目全非
二十二歲時,我懷孕了。生了一個兒子。在孩子四個月大時,我發現丈夫對我不忠,我質問他,跟他扯破臉。那時我很認命,又深受某些傳統觀念的影響。台灣有一句諺語說:「一破」或「一煞」。意思就是講男人在酒色財氣之中,總會沾上一樣,不是好賭就是愛女人,反正沒有十全十美的,一定會貪愛其中一樣,那時我就是相信這些。我們雖然吵開了,但還沒完全決裂,我覺得他會應該會收斂,於是婚姻又繼續下去,可是情況並沒有改善,在這三年半的時間裡,常常面對這個沒有信心又繼續惡化的婚姻,感到十分痛苦,到最後我的了「精神官能焦慮症」,病隨時會發作,一發作時我就覺得不能呼吸,彷彿死了。這段時間他背著我,在外面四處告訴人家說,我和我媽媽一樣有精神病,會亂講話,我所講的話都不能信。後來我爸爸的生涯要做一個重大的改變,我要回鄉去幫爸爸的忙。這時我們覺得應該坐下來好好談一談,處理我們的婚姻。他說,他曾經對不起我,而且沒有認真的追求過我,他希望我們重新來過,並答應要重新再追求我一次,再結一次婚,所以要先辦個假離婚。當他這樣講時,我非常的感動,便辦了假離婚,返鄉去幫助爸爸。等到爸爸的事情告一段落,回到台北時,一切皆面目全非。我又驚又怒,跑去跟他理論,他說:「對呀!我們是離婚了,這又不是在辦家家酒!」我說:「你要我相信你,我才蓋了那份離婚協議書的印章。因為你告訴我:『你若不相信我,怎麼跟我生活一輩子?』當然我要跟你生活一輩子,所以我相信你,才照著做呀!」
你為何這樣待我
吵到最後,他就恐嚇我說:「你若再吵的話,我就把小孩送到國外去,很公平!這樣我們都見不到兒子。」我覺得兒子好可憐,現在沒有媽媽了,如果送出國去,他連爸爸都看不到了。我不能忍受這種情況,我對他說:「我這麼愛你,你怎麼可以這樣待我?」他說:「你愛我,但別人比你更愛我。別人是沒有條件的:既不要我當他的丈夫,也不要求什麼,甚至願意倒貼….」我說:「你要的到底是哪一種愛?」他說是殉情式的愛。所以我就開瓦斯自殺,結果瓦斯不夠,我沒死成。這樣五年下來,我像是行屍走肉一般,因為心裡上我並沒有要離婚,我想盡各種辦法要恢復那個婚姻,可是恢復不來。我的心掛在那裡割來割去,不斷的紛亂著:你的身份究竟是離了?還是沒有離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