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學家,思想家的養成;三一論、救贖論的真義。
奧古斯丁在基督教思想史中是個經常被提到的名字,一千五百多年來,每一個神學院的學生都繞不開奧古斯丁的論述和思想。甚至那些對其個人生活持批評態度的人,也不能否認他在神學領域的學術貢獻。這是一位傳奇式的宗教人物,也是一位讓人很難理解的思想人物。
作為早期基督教會中少有創見的思想家、哲學家,奧古斯丁被尊為「聖徒」。因他對基督教有重要建樹,故被羅馬教廷封為「聖者」,因此他又被世人稱為「聖奧古斯丁」(Sanctus Aurelius Augustinus)。奧古斯丁見證並記錄了曾經輝煌且不可一世的羅馬帝國,走向沒落的社會動盪和戰爭災難的歷史過程;同時也目睹和力促了羅馬異教向基督教轉變的歷史進程。他的學說在其身後八百年內被尊奉為基督教教義正統,對十六世紀以後的新教,乃至西方文化的發展產生著巨大影響,同時也在基督教世界留下了不可磨滅的殊榮,影響整個東西方教會,尤其對西方教會影響更深。
奧古斯丁的生平
奧古斯丁出生於公元354年,相當於中國的東晉時期。他出生於羅馬在北非的領地薩加斯特附近的小鎮塔加斯特城(Tagaste, 現位於阿爾及利亞境內 ),一個不太寬裕的羅馬化的柏柏爾人家庭中。奧古斯丁是家中的長子,父親名叫巴特利亞烏斯,不是基督徒,是羅馬的稅吏,是個懶惰、不上進的人,而且貪戀物慾,到臨終前才歸信基督教。母親莫尼卡(Monica)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,比父親小25歲,被後世尊為基督徒婦女的典範。她溫柔賢良,以「忠貞事夫,孝順事親,誠篤治理家政,有賢德之稱」,記載於有關文獻。
奧古斯丁並非一出生就接受洗禮成為基督徒,而是歷經一番磨練。他在13歲時進入烏拉市學習雄辯術,14歲在馬道拉城就學,16歲前往迦太基就學,同年父親過世。17歲時與一鄉下女子同居,18歲生有一子阿德奧達徒。奧古斯丁的少年時代才華橫溢,但放蕩不羈。19歲那年,奧古斯丁受斯多亞學派影響,引發他追求智慧和真理的心,旋即接受摩尼教善惡二元論的信仰。
奧古斯丁20 歲時完成羅馬帝國規定的三級制教育學業,22 歲在迦太基教授雄辯術,26 歲寫了第一篇論文《美與均衡》。 他在29 歲時與摩尼教主教作神學辯論,發現這位主教徒具口才,沒有真才實學,無法解答他的疑問。後來他受新柏拉圖主義鼻祖普羅提諾的影響而放棄摩尼教。30歲那年,他跟米蘭主教安波羅修學習天主教信仰與神學。奧古斯丁在研究了各種宗教與哲學後有心信奉基督教,32 歲時生命有了悔悟,33 歲受洗禮。後來他回到北非,成為北非有名的基督徒。公元391年,37歲的奧古斯丁接受希波基督教會的推選成為神父,公元396年42 歲升為希波主教。他的宗教生涯長達卅五年,直到公元 430 年,76 歲時死於汪達爾人兵臨希坡城之際,一顆思想者的心臟才停止了跳動。
重要著作
奧古斯丁晚年的一部重要著作是歷時13年寫成的巨著《上帝之城》(The City of God),主要論述了神聖的照管及人類的歷史,提醒神的國度是屬靈且永垂不朽的,不是這世界上任何一國能夠取代的。這本書在塵世間構建出了兩座城池,一座是地上之城,一座是上帝之城,他在對比這兩個城從起源到結局的過程中,對人類的群體生活有深入的討論,也建構了基督教的歷史觀,被譽為是一部有關過去、現在和未來的全部基督教歷史綱要。
奧古斯丁大約在45歲時開始寫他著名的《懺悔錄》,出於虔誠的信仰而向上帝傾訴悔改謝恩之心,以「一個人的生平故事代表了所有人類喪失方向感的故事」,與法國盧梭、俄國托爾斯泰的同名著作並稱為世界三大思想自傳,也是西方文學史上的第一部自傳。
在《懺悔錄》中,奧古斯丁描述自己如何在內心掙扎到極點時,突然受到上帝的引導,克服了心中的猶豫而下定決心歸依基督教。在他生命中有兩位重要的人物,深深影響了他的屬靈生命,一位是為他流淚禱告達31 年之久的母親莫妮卡,另一位是米蘭的主教安波羅修,他們將奧古斯丁引到基督的施恩座前,使他經歷到徹底的悔改。
公元382年的一天,奧古斯丁在主教的花園中散步,忽然聖靈催逼他回頭,對著他的心靈呼喊著:「要等到何時呢?何不就在此刻,結束污穢的過去?」此時他恰巧聽到鄰家兒童的讀書聲:「拿起來讀,拿起來讀。」於是他拿起身邊的新約,讀到羅馬書13:13-14的話:「不可荒宴醉酒,不可好色邪蕩,不可爭競嫉妒;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。」自此以後他便歸向基督,靠著神的大能戰勝過往的罪惡,並於次年受洗。
從奧古斯丁的《懺悔錄》中,我們可以看到母親對他的影響,也可以看出他與母親的關係,奧古斯丁說自己的個性中,有很多母親的影子,而且說話的方式也像她。母親出生在一個基督教的家庭,受傳統非洲基督教的教導和訓練,過著純樸的生活,謹守安息日。這位母親深深地相信,良好的教育能使自己的兒子成為一個更好的基督徒。
在奧古斯丁的回憶中,他早期的生活與他母親息息相關。他說:「她喜歡我與她在一起,就像其他母親,但她比其他母親更加地渴望。」奧古斯丁說不論她的哪一個孩子離開時,她都好像要承受一次分娩之痛。 28 歲那一年,當奧古斯丁要坐船到羅馬時,他不敢面對身後的母親,他寫道:「說到她對我的愛,我無話可說。我也能感受到,她再次承受分娩之痛,而且比她肉體生我時更痛苦……」
奧古斯丁在神學和哲學上的主要貢獻是關於基督教的哲學論證。他改造了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思想,以便服務於神學教義,賦予上帝的權威於絕對的基礎上。
奧古斯丁的三一論
奧古斯丁論述上帝(即神)創造了一切,在上帝創造一切以前,一切都不存在,包括時間。而對上帝來說,祂是獨立於時間以外的絕對存在,無論是過去、現在還是將來,對上帝來說都是現在。
奧古斯丁把靈魂分為記憶、理智和意志三種官能,同時認為這三者是統一的,也就是靈魂是統一的。他在自己的第三本書《三位一體論》中強調一神真理,認為神是三位一體,父、子、聖靈雖有別,但共有一體,本質上是一。奧古斯丁以神的本性作為討論三一神的基礎,他的正統三一論是以聖經為本,發展出神是絕對存有,單一不可分的觀念。
奧古斯丁非常堅持三一聯合的關係,神不變的屬性或本體是三而一。因此他非常堅持三一聯合的關係,強調神本性合一會有幾個後果,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並非分開的個體。祂們的本質相同,位格相依而不離散。神的所有本性應用單數表示,因本性是獨一的。
奧古斯丁在討論三一神身份時強調三一神身份確實有別,聖子雖是被生、成肉身、受難、復活,但父神仍一起參與,不同之處是只有子被彰顯出來。祂們的行事顯出祂們的身份,後來西方神學家稱此為「各司其職」。
奧古斯丁在討論三一神位格時強調,三一神的位格在神格裏關係密切。祂們本體相同,但因子從父生,所以子稱為子,父稱為父。聖靈又從父子而出,是父子的共同恩賜及溝通,因此有稱謂的區別。他解釋三一神的合一建立在其彼此真實存活的關係上。
奧古斯丁闡述,聖父、聖子、聖靈是完全處於平等地位,在三位一體中沒有先後或高低的分別。聖子也完全是上帝,祂不同的特性是永遠為聖父所生。他在討論聖靈的位格時,肯定聖靈也完全是上帝,祂的特性是從父子而出,是父子的「互愛」,是結合祂們的同質紐帶,因此他稱聖靈為父子兩位的靈。但不同的是,子由父而生,聖靈由父而出。父促成聖靈的發出是因為生了子,並且使子成為聖靈發出的源頭。因此著名的聖靈從子而出(拉丁文filiogue)的教義廣被西方教會接受,卻被東方教會拒絕。其原因不完全是思想不同,乃是教權及尊重的問題。
奧古斯丁論證說,靈魂即上帝的意志,在人身上的體現是高貴的,但身體(即感官的貪婪)卻是邪惡和受詛咒的,這種詛咒是為了懲罰亞當屈從誘惑的原罪。所以為了把靈魂從詛咒中解放,就只有抵抗邪惡或肉慾的誘惑,因此,要有美德,要有高貴的靈魂,就要控制住自己的身體。
奧古斯丁認為上帝任意地把世界分為道德的存在和不道德的存在,也就是說,上帝任意決定了有的人能抵受誘惑,而有的人卻不行。這就意味著,除非一個人能用靈魂(記憶、理智、意志)控制自己的身體(感官的貪婪),否則他就會受到上帝的詛咒。但那些不能控制身體的人,卻是上帝已經預先決定了的。這種激烈的原罪說,成為後世歐洲某些激烈教派的參照教義。奧古斯丁同樣提出,靈魂雖然無時不支配著身體,但有時會意識不到身體的行為,也就是提出有無意識的行為。
奧古斯丁的罪觀及恩典觀
奧古斯丁肯定了「原罪說」,他認為在人類之初,社會是有秩序的、是和諧的,這一秩序保證了靈魂統治肉體,理性統治慾望,而上帝統治理性,善良的臣民服從於智慧的統治者,後者的精神反過來服從神律。故此,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平等而又自由,相安無事而普世和諧。但由於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違背神意犯下了罪孽(偷喫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)之後,人的本性遭到了破壞。人類從其祖先那裏繼承了一種墮落的本性,於是世世代代就帶有原罪,不平等和奴役便在人類社會中產生了。
奧古斯丁認為,自從亞當和夏娃被上帝逐出天堂之後,塵世間就出現了兩個世界,即「上帝之城」和「地上之城」。世俗之城是撒旦的王國,是被放逐的凡人集合而成的共同體。由於人自私的愛,這裏充滿了邪惡與暴力,充滿了不平等與奴役。而上帝之城是基督教的千年王國,這裏滿溢著良善與和平,也籠罩著自由與喜樂,在這裏高於世俗之城。
奧古斯丁說人類無力救贖原罪,但上帝有憐愛人類的仁慈之心,祂派遣自己的獨生子耶穌降世救人,捨身於十字架而代人類贖罪,這就是後世所稱的救贖論。基督教為人們追求神的至善提供了條件,使人們可以通過選擇追求善來跟隨神,也就是說,接受洗禮和歸依基督教會是得救的唯一途徑。奧古斯丁的原罪論和救贖論之目的,就在於為教權至上提供理論依據,由於上帝的恩典,一部分人成為上帝的選民,他們熱愛上帝而輕視自身,依靠對上帝的信仰而生活,成為上帝之城的成員。另一部分人愛自己而輕視上帝,依靠肉體生活而不信仰上帝,成為上帝的棄民,成為世俗之城的成員。對於人類來說,只有作為上帝之城的成員,並憑藉一種超越政治秩序的關係,人才有可能獲得哪怕是最邪惡的人都渴望的和平與幸福。世俗之城僅僅是人類的短暫居所,人類最大的嚮往是獲得永生,人類最終的問題是如何到達永生。
奧古斯丁的救恩論
奧古斯丁相信只有神能恢復罪人自由意志的自由,就是更新及重生,而這正是神恩惠的工作。惟有人的意志得到釋放,人才會渴望與神結合。所謂神「不可抗拒的恩惠」(irresistible),並非是勉強人的意志去行善,包含不犯罪;乃是改變人的意志,甘願選擇善,並且去行善。
在奧古斯丁的認知中,神確實會掌管人的自由意志,當人願意將生命的主權放在神的手中,甘願被神掌管時,人自由選擇的意志就轉變為道德和聖潔。因此,神的恩惠成為人心裏面眾善的根源,這種「不可抗拒的恩惠」又稱為「至終堅忍的恩賜」(perseverance)。他強調這恩賜只給神所揀選的人,從這也發展出他的「預定論」。奧古斯丁常以羅馬書9:21來論證他的「揀選論」及「預定論」,他定義「重生」(即內心性情完全恢復)必須完全靠賴神的恩典(即聖靈的運行)。
奧古斯丁把神恩的工作,區分為幾個階段:「預先的恩典」、「運行的恩典」、「合作的恩典」。「預先的恩典」是指聖靈用律法使人產生罪惡的意識(罪惡感)。「運行的恩典」是指聖靈以福音使人相信基督,並完成贖罪與和好的工作。「合作的恩典」是指聖靈使人願意與神合作,一起完成終生成聖的工作。神恩典的工作,是使人完全恢復神的形像,並在屬靈上成為聖徒。
奧古斯丁斷言,人的得救是由於恩典和信心,而信心也是神恩典的工作,人是否願意接受相信,完全在乎神全能的旨意。意思是說,有些人被神有效揀選蒙恩,另外有些人則被神放棄。
奧古斯丁的神學思想為西方基督教文化乃至政治法律學說的發展,作出了深具影響力的貢獻。作為黑暗的中世紀降臨前的最後一位偉大神學家,他的學說構成了基督教會教義的主要輪廓,一直統治著整個中世紀,也深刻影響著近代社會,他的神學和哲學思想組成了西方思想文化史的傳承中的重要一環。